格温·斯黛西跌跌撞撞的从房间里出来。
她穿着一件闪烁的黑色亮片短裙,散乱的金发披在肩上,鼻尖红通通的,因为喝了点酒,但都低于百分之五,符合未成年人不能饮酒的法律——
这是一副典型的派对女郎打扮。
对于这些私立高中的孩子们来说,这还是一副课下派对的典型风云人物打扮。
“我真是蠢货!”可她恶狠狠地想。
她扶着墙,再也没有了平时温和又有礼貌的样子,反而狼狈不堪。
如果不是为了维持这一副该死的拉拉队队长的样子!
是的,如你所见,格温长得漂亮,很辣,她运气也很好——
譬如一转学到了中城高中,恰好碰上了前任拉拉队队长去了纽约大学,这个位子就刚好空了下来,而被身为警察局局长的女儿,格温从小就对运动很擅长。
在美国私立高中里,长得漂亮、身材好,参与社交和异性有些交集,可以称得上迷人了。
但是,格温从来不知道,作为拉拉队队长,她的职责不仅仅是跳舞还有……
“该死的闪电·汤普森!”她咒骂。
没错,她还是橄榄球队队长的女朋友。
可能是校园风云人物都必须有比认识还亲密的关系,有一些匪夷所思的饭后谈资——总而言之,没什么比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更妙的了。
所有的好事者都认为,拉拉队队长和橄榄球队队长就是天作之合。
有什么比比赛结束后,金发碧眼的美女会飞奔过去,挂在自己强壮又流着汗珠的男朋友身上接吻,更赏心悦目的画面吗?
没有。
好奇爱情、周围的推波助澜,使得格温和素有闪电之称的汤普森谈起了恋爱。
可令格温没想到,虽然汤普森是个强壮又阳光的硬汉,可他是个彻彻底底的渣男!刚才还在派对上当众吻了他女朋友的好友莉吉娜·乔治!
按理说,她年轻貌美,即使碰到了这等渣男画面,她也应该潇潇洒洒,手撕渣男,然后风风光光的找下一个。
但唯一的实施困难就是,格温暂时无法接受再找一个男朋友。
——因为她刚从美国中部一所顽固保守的教会学校转过来上学。
是的,美国中部有保守的教会学校,他们每周日低唱诗歌,还有严格的修女扼令她们每晚十点睡觉,甚至偷偷交与外校的男朋友私底下接吻会被通告批评。
你很难想象美国居然有这种学校吧?
但格温已经在里面呆了快十六年了。
原本她以为自己会在德克萨斯州的这所小中学呆一辈子时,偏偏她的爸爸乔治·斯黛西在一次外出巡逻中找到了沉睡了七十年的美国队长!
从此,好运开始降临在了这一家人头上。
得到了媒体关注的斯黛西警官还办了一件大案,他想借此竞选共和党的议员,但最后却意外获得了一个职位——纽约市警察局局长。
于是乎,格温就跟着家里人一起搬到了这一片蓝色的经济腹地。
第一次踏进纽约的中学,可把格温吓坏了。
她从没见过里面的女生都披着散发着美丽光泽的长发,穿超短裙,把衬衫打一个结,露出性/感的人鱼线,还要把扣子扣到能见到隐隐约约的胸/线位置,青春期旺盛的荷尔蒙使得她们对男生抛媚眼,亲密地说着甜甜腻腻的俏皮话。
她们穿着小镇上居民们都诟病的暴/露穿着,没日没夜的参加派对,然后放肆的舞蹈。
作为一位不太坚定的保守基督教徒,格温当然是……
加入她们啦!
因为从那所严肃古板的教会中学毕业后,格温为数不多的小叛逆开始了,她开始认识到自己在非女子寄宿学校的男人缘了,心底久违的荷尔蒙开始召唤她了。
于是乎,她也开始了穿短裙、每日派对、花信用卡陷入了消费主义陷阱,并在回家路途中大吐特吐,甚至偷偷地和男朋友接吻。
为什么她现在暂时无法接受再次陷入爱河呢?
因为一天夜晚回家的路途中,格温又被汤普森送回家,可这次,汤普森转头把模糊不清的她放在了柔软的床铺上,并且在朦胧的双眸中,他开始解起了裤袋……
格温原本微弱的基督教信仰变得坚定了。
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汤普森,吐了他一脸的秽物,捡起地上的衣服逃之夭夭。
毕竟基督教不支持女性堕/胎!
要是她怀孕了,一定会被痛心疾首又偷偷支持共和党的教徒父母要求给生下来!天哪!格温可不想成为年仅十六岁的孩子母亲!
她不行!
但这一次的经历,让原本在她面前温文尔雅的汤普森变了一副模样,比如说,在今天的聚会上抱着莉吉娜·乔治那个贱/货接吻,然后用一种不屑的语气嘲笑:“……哦,莉吉娜,你可比那个胸大无脑的格温强多了。”
在他怀里,被吻的七晕八素的莉吉娜挑衅地看了她一眼。
这就是格温为什么刚才不顾形象、怒气冲冲的夺门而出的原因了。
“……今天很高兴一件事情,”里面能传来汤普森洋洋自得的恶心声音,“我,闪电·汤普森,和一个令人作呕的女人分手了,并且找了自己的挚爱,我的莉吉娜。”
话筒传来两只蟑螂接吻的声音。
莉吉娜用她一贯吃了蜜糖的声音道:“对不起格温,我的小姐妹们,我不知道汤普森喜欢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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