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他们还真的比起了吃肉。
一锅肉大概有三五十勺肉, 每一勺差不多有一斤。
然后这一锅肉被他们吃的干干净净。
台下当然还有人,所有的人早已全都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噗!“吴痕突然笑了出来, 比吃肉地的两个人一起停了下来。
“满楼, 他可真是能吃。”吴痕含情脉脉的看着花满楼, 那股情谊是人都看的分明。
陆小凤游历花丛多年,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
花满楼反正是不知道了, 吴痕是个什么个性他还不知道么?
“陆公子天赋异禀。”花满楼客气的说道。
陆小凤听见“陆公子”三个字就如同被雷击了一般, 花满楼除了刚认识他的时候这么客气过,平时是从来不会这么叫他的!
陆小凤看看吴痕漂亮的脸,再看看客气而疏离的花满楼, 脑子里隐隐有了猜想?
莫不是花满楼怕他看上了这个姑娘吧?
他陆小凤岂是这种人?
可是陆小凤又想到了自己到幽灵山庄来的缘由?
江湖中人都会认为是他陆小凤对朋友看上的人动手。
陆小凤想要说话,但是被叶灵拉了一把, “将军, 愿赌服输,你可别赖账!”
将军愤愤, 但是终究无话可说。
然后出现了一个灰衣人。
灰衣人刚刚出来,座下的三十七个人就一起起身了,当然吴痕他们除外。
这个灰衣人头上戴着斗笠, 看不清脸。
但是他落地无声的轻功已经足够陆小凤忌惮不已。
“贵客到来, 有失远迎。”灰衣人的声音有些沙哑, 听来很是老态。但是要是把他当做一个老人来看, 就大错特错了。
他就是老刀把子?!
陆小凤心里一惊,但是好像也没有什么意外的。
陆小凤看了看花满楼,发现花满楼正在和边上的傅红雪谈话!
陆小凤觉得自己可能被朋友抛弃了,就算叶灵在边上也拯救不了他了。
“老刀把子有礼。”吴痕笑语盈盈,彷佛和老刀把子相识了很久一般,“这几位是我的朋友,因为小女子孤身上路不方便,这才麻烦了表兄,请他们一起照看。”
花满楼傅红雪他们一起微微颔首。
老刀把子扫过他们的脸,然后在李寻欢身上停了下来,“小李飞刀,李寻欢?!”
话音一落,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李寻欢的身上。
李寻欢露出儒雅谦和的笑容,“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记得我?”
“你就是李寻欢?”叶灵惊喜不已,上下打量了李寻欢一遍,“你比小凤凰好看多了!”
陆小凤一愣,李寻欢的名声他可是听过的。
居然是他?
他不是悦来客栈的账房么?
吴痕在边上笑眯眯的看着,其实他想要见识很久了。
李寻欢可是天下女人没有几个不爱的,但是因为李寻欢比较洁身自好,所以在江湖上也不招人恨!
陆小凤的确有吸引女人的本事,就是传说中的“坏男人!”
那么李寻欢就是每个女子心目中的“好男人”,“白马王子”。
文武双全,容貌俊秀,痴情病弱,少年公子。
每个妙龄少女都是听着李寻欢的故事长大,叶灵当然也不例外。
而且此时的李寻欢依然年轻,甚至因为吃了不少灵药的缘故,容貌隐隐维持在二十三四岁的摸样。
只是当年的探花郎收敛了下来,不被人关注罢了。
现在李寻欢既然被人关注了,他的吸引力自然也会出来。
起码在看见李寻欢之后,叶灵的目光就一直围着他转。
同时,还有一个成熟妖娆的女子,她长得并不美,颧骨太高了些,嘴也太大了些,一双迷迷蒙蒙的眼神,总像是还没有睡醒。
她穿着很随便,身上—件很宽大的黑睡袍,好像还是男人用的,只用一根布带随随便便的系伎,长发披散,赤着双白生生的脚,连鞋子都没有。
但她却无疑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大多数男人只要看她—眼,立刻就会被她吸引住。
“李寻欢?”她看着李寻欢,眼里流出一股怀念来。
李寻欢也看到了她,但是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只是微微笑了笑,“你也在这里,真是太好了。”
“你还记得我?”
“当然。”
李寻欢笑道,“我们只见过几次,但是我相信你。”
花寡妇捂住嘴,眼里有泪水滑落,“可惜,江湖上只有一个小李飞刀,出事的时候,你也不在。”
“好了,天色已晚,大家还是回去休息吧。灵儿,你带着陆公子离开吧。”老刀把子扫了花寡妇一眼,花寡妇悻悻的低下头。
吴痕他们的房间都连在一起。
不过吴痕他们自己还是要求两个人住一间比较好。
老刀把子自然没有不应的 !
然后在百晓生惊恐的目光下,吴痕笑眯眯的拉住他的手,“我们住一间房子吧。”
哦!
不要!
我会被少东家给杀了的!
掌柜的求放过啊┭┮﹏┭┮
花满楼和傅红雪住一间,李寻欢就比较有人性了,和吴痕好话说了一箩筐,终于把百晓生带走了。
“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嘤嘤嘤嘤。”百晓生死里逃生,对李寻欢感激的差点没有跪下来。
“啧啧!”吴痕作势摇了摇头,“花满楼,陆小凤的红颜知己可能会被李寻欢给抢了哟~到时候他过来诉苦你可别心软!红雪,帮忙看着点!要是陆小凤动手动脚的,直接砍就可以了!正好试一试他的灵犀一指能不能挡住你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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