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晚饭的时候,林子心在风炉上煎上了药。陆星在灶间门口看到了,皱着眉头盯了一会。
没办法,得喝。
吃饭的时候挺高兴,陆星直夸林子心手艺好,他暗想:木子应该是普通人家出身,从小就什么事都是自己做,不然,他怎么这么会做饭而且还做得很好吃呢。
陆星不知道,林子心在家时,林家有丫环小厮、厨师马夫,他在家时自有人服侍,那手厨艺,是在一次次去往各地游学的路途中学来的。林家虽然富贵,但忌浮华奢靡,在教导子弟方面,培养的是能吃苦的朴实品质。
当林子心把药碗端过来时,陆星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琥珀色的猫儿眼闪烁着,就像路边的小猫。
林子心看了一眼,不为所动,伸手递过药碗,简单道,“喝了。”
“哦。”陆星一脸悲壮地接过了碗。
吃过药,林子心又把涂抹的外伤药拿了过来,这一回陆星很配合,脱去上衣,让林子心给他上外伤药。
林子心这时候很想替陆星再搭搭脉,但不想被陆星看破端倪,只能做罢。他想了想,说道,“要不,你再找城里的大夫给你看看,更稳妥些,你也想伤好得快一点吧。”
陆星摇头,他才不呢,他在这祈县土生土长,县城里那几个大夫什么水平他清楚得很。
林子心这面不知道,继续劝道,“还是去街上的医馆里找医生给看看吧。”
陆星露出一抹痞笑,哼道,“就那几个医生啊,医生,哼,医他娘的脚后跟去吧。”
林子心一听陆星这么说,顿时怒从心头起,想反驳什么,终于还是忍住了,心里暗道:粗鄙!
吃过了饭,上过了外伤药,眼见着天色暗下来,陆星磨蹭着不想走,他想起来之前在林子心家见过茶盅,还有装茶叶的竹筒,之后他几次来,一杯茶也没喝到过。
陆星不禁抱怨道,“来你家,连杯茶都没有。”
林子心听了道,“那你回去吧,或者去哪个有茶喝的地方去吧。”
陆星听了,暗暗撇嘴,心想:我就不走,你能如何。
夜风渐起,院子里比屋子里凉快,陆星拉着林子心坐在堂屋门口的台阶上乘凉,他想这个时候要是有酒喝就好了,转念一想,还受着伤,而且人在木子的眼皮底下,要是喝酒,肯定会被数落。
陆星记得他带来给林子心的谢礼里有好几包干果,就去都拿了来,又倒了两碗水来。把包着香酥花生和炒瓜子的纸包打开,放在坐着的两人中间,陆星示意道,“你尝尝,可好吃了,下酒。”
林子心看了陆星一眼,陆星意识到他说错话了,忙举起双手道,“我没喝酒,我这些天来都没喝酒。”
想起街坊们对陆捕头“很好酒”和“千杯不醉”的评价,林子心摇了摇头。
陆星这时不禁问道,“那个,那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喝酒、能吃辣啊。”
林子心想了想道,“再过十天吧。”
“啊……还要十天哪!”陆星孩子气的嘟起了嘴,林子心说道,“那你现在就去吃去喝好了。”
陆星连连摇头,“哎,不,不了,我还是听你的吧。”
听到这句话,看着身边跟他并排坐着的陆星,林子心突然觉得,原本两人之间那种箭拔弩张般的对立情绪,不知不觉间消失了。这几天里林子心也能感觉得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本地人在慢慢地接纳他、信任他,而他也在渐渐溶入这座县城里。
想起之前见陆星时,这人靠在大门上,勾脚站着,双手交抱在胸前,一副吊儿浪当的痞样,那双琥珀色的猫儿眼闪烁着,狡黠、警惕、戒备,现在,他们两个人已经能并排而坐。
陆星一边往嘴里丢着剥了壳的花生,一边摇着手里的蒲扇,给林子心扇风。
这个时候,周围甚是安静,能听到院子角落里的虫鸣,远远地,更鼓声响起。
陆星觉得心里边特别宁静,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心平气和的。
以前的时候,陆星愿意身边的人越多越好,越热闹嘈杂越好,因为人越多,他才会感受不到孤单。
现在,陆星的想法改变了。在林子心的身边时,陆星觉得人越少越好,最好少到只有他和他,他愿意这么安安静静地守在林子心身边,一起享受夏夜里的晚风,看天边那弯明月。
低头摸花生的时候,陆星借着身后堂屋里的灯光,突然察觉到了什么。
那几包炒货里,夹带了一小包蜜饯,是用野李子取其果肉,浇上蜂蜜腌渍成的,陆星原本没要这个,估计是店老板做为添头给包进来的。
现在,那包蜜饯,只剩一半了。
陆星眼睛一亮,盯着身边坐着的人。
啊哈!原来你喜欢吃甜的!
假装手撑着脸盯着院子里的某一点发呆,陆星偷偷用眼角瞄过去,借着身后透过来的灯光,他看到林子心悄悄地伸手,摸到蜜饯,再不动声色地递进嘴巴里,过一会儿,再摸一个。
陆星真的很想笑!木子哥哥可太有意思了!
突然,注意到了陆星忍笑的样子,林子心愣了愣,陆星觉得,他可能察觉到陆星发现了。眼见林子心把脸撇了过去,陆星心照不宣地把目光转向了另一边。
等到那一小包蜜饯被吃光的时候,陆星伸出胳臂肘,碰了碰林子心,说道,“哎,咱们俩一个爱甜,一个嗜辣,一块吃饭正好,不会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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